银行职员套走储户200万基金款
本报讯(陈丽莉通讯员曹雨轩)因投资两个工厂生意失利,顺德一银行的老职员胡万芳(化名)于是利用在银行工作的便利,在私自给客户开通银时,套走了顺德6位老人的基金款近200万元。昨日,从顺德法院了解到,胡万芳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45岁的胡万芳在银行专门负责基金代理业务等,同时,胡还在顺德投资饰品工厂。2003年,由于生意资金周转不灵,胡万芳想到在银行为何某和梁某两位退休老人代理购买基金理财。因为投资人是老年人,且投资基金定位长期,胡万芳便决定套现客户基金款用于周转。随后,胡万芳取得了代理人的银行卡,并冒用他们的名义注册银用户,私下在上操作。胡万芳将代理人的所有基金(包括到期和未到期的)全部赎回套现,接着到银行柜台为其中到期的一笔基金加上收益后重新购入,获取一份新的申购凭证,剩下大部分资金则通过银行ATM机提走。
无力偿还被判12年
2005年至2007年间,胡万芳还如法炮制,又套用了刘某、黎某、胡某等老人的基金。直到去年11月,胡万芳的套现伎俩才被发现,但她已无力偿还。据合计,一共有6位老人受骗,被骗走的本金达到1989455元。
日前,法院审理认为,胡万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