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运营求职招聘交流微信群 https://www.edunews.net.cn/2021/ywbb_1008/144576.html关于开具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通知8月19日起,我市已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为进一步健全联查机制,现将开具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需开具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市民(接种禁忌症见附件1),请携带身份证及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门诊、住院病历或检查检验报告,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开具(指定医疗机构见附件2)。二、开具接种禁忌症证明免收挂号费;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诊断,费用自理。附件1:新冠病*疫苗接种禁忌症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尚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
附件2:开具禁忌症证明指定医疗机构
1.医院
2.医院
3.医院
4.医院
5.医院
6.医院
7.医院
8.医院
9.医院
10.医院
铜陵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陈淑静
来源/铜陵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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