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晶报APP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全力做好深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全市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全市各零售药店必须继续严格执行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严格按照《零售药店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登记报告工作指引》,深圳药店买感冒退热药须实名到店取。
●具体指引如下:
进店测温。零售药店对进店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超过37.3℃的,做好登记,主动引导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医,并立即登录省智慧食药监系统企业专属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