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
发烧咳嗽感冒药品的通告
为全力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发生和扩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现就在省*府启动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间,加强全市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年2月9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感冒的药品(包括说明书里涉及的内容)。请有发热、咳嗽、感冒症医院就诊。
特此通告
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8日
海口停售发烧咳嗽感冒药品
文章来源: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海南日报客户端